国度药监局综合司公然征求《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监视查抄措施(试行)(征求定见稿)》定见 为进一步规范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监视查抄事情,增强药物临床实验治理,国度药监局构造草拟了《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监视查抄措施(试行)(征求定见稿)》(附件1),现公然征求定见。 请填适意见反馈表(附件3),在2023年8月2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:ctisxsd@nmpa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监视星空首页-查抄措施定见反馈”。 附件:1.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监视查抄措施(试行)(征求定见稿) 2.草拟申明 3.反馈定见表 国度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6月29日 法令声明 德律风:010-88331905邮箱:xxfw@cfdaic.org.cn 存案序号:
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535号京ICP备05064905号-9 1996- 中国医药信息网